鹰潭厂房楼面荷载安全检测报告怎么办理
鹰潭厂房楼面荷载检测——建筑设计模式或简称为建筑模式直接关乎着图书馆的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有资料显示: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我国图书馆建筑采用“品”字型及其变形布局的约占60%,即后部为书库,两侧为阅览室。这是由于那个时代图书馆实行借、藏、阅分隔的闭架管理模式所形成的。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图书馆的建筑设计模式开始走向现代。近年来我国图书馆建筑大都采用了模数式方法。其实早在1933年建成的美国巴尔的摩图书馆作为模数式图书馆设计模式的雏形,其建筑的平面布局首次突破房间的固定分割,采用大柱网、大空间的藏阅合一、开架借阅的内部空间布局,促使传统式封闭分割的藏、阅、借三大空间解体,促进了管理的变革,便利了读者对图书馆的利用。开创了现代图书馆建筑的先河。1999年颁布的《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中确认了模数式图书馆有较大的适应性和使用的灵活性,提出图书馆宜采取统一柱网、统一层高、统一荷载的新概念。但已建成的不少图书馆在使用过程中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主要问题是统一荷载,不分图书馆功能模块的荷载区别,造成投资的浪费。针对模数式图书馆的弊端,图书馆界有学者提出一种新的“模块式”图书馆建构模式。它的主要指导思想是:根据图书馆的各种区域的功能进行分区确定荷载,分区设计柱网,分区确定层高。
现在有一种近乎普遍的看法,即借阅室的进深、开间越大越好,这种看法值得商榷。在一般情况下,单间借阅室面积大,会给读者带来方便,也能节省工作人员,但同时也会给管理工
作增加难度,同一借阅室读者过多,会影响空气质量;在北方,进深过大(比如大于30米)会给水暖设计增加难度,也给自然通风带来了困难。采用暖气供暖的图书馆,进深一般不宜超过37.5米;单间借阅室面积以800-1500平方米为宜。另《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规定,开架借阅室可设计占座位面积1/4的存包柜。三、层高层高是否适当,直接影响到借阅室的采光、通风及室中设备的安装(如电灯、电扇及空调等),更为重要的是影响读者的阅读心理。借阅室层高太低,会给读者造成严重的压抑感。同样,借阅室层高太高也是不利的。如需要增加照明光源、电风扇及供暖设备等,更要增大建筑造价。600-1000平方米的借阅室,净高以3.2-3.3米为。这样的高度既无压抑感,又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也很适宜安装各种电器。
检测鉴定特点突出的表现在:
(1)没有一模一样的鉴定报告,有些鉴定项目出现两个以上的鉴定结论或见解也不足为奇。即使是共同从事房屋鉴定工作的也有各自的研究方向和特长。
(2)房屋鉴定不能生搬硬套,要根据每个鉴定项目房屋损坏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和判断,有时需要从各个方面和角度反复论证。如施工振动造成房屋损坏的鉴定,不是仅测出振动加速度或速度,凭此一项指标就确定房屋的损坏程度和原因,而是需要从振源的模拟方式和振动时间,被振房屋结构自振频率、阻尼比以及结构的牢固程度等房屋结构特性和损坏特征等综合情况分析判定。在如因施工降水或蓄水造成房屋损坏的鉴定,不能仅凭降水或蓄水的位臵和房屋结构裂缝的情况确定房屋的损坏程度和原因,还需要检测房屋的基础、地基、地下水位、地基土含水率,降水曲线或渗水曲线,并根据这些检测数据综合分析判定。
(3)在房屋鉴定过程中我们发现:有裂缝的房屋不一定危险,无裂缝的房屋不一定安全。
(4)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不断深化和提高的,对房屋损坏原因的了解和判断的能力也在不断的发展和提高。因此,不能死抱住过去的东西(鉴定结论、方法和见解)不放,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不断的总结、提高和创新。有很多人会问,房屋安全性鉴定是怎么划分的,分为几个等级?其实这个早就已经由国家建设部出具《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明确规定,危险房屋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已严重损坏,或重要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从房屋地基基础、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的危险程度,结合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经安全性鉴定和评估,可将房屋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D级就是通常说的危房。如果是危房的话就可能会设置房屋加固或者房屋翻建,甚至拆除。
鹰潭厂房楼面荷载相关规定:
1工业厂房评定
结构布置和支撑布置、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评定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等级标准详见《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
2民用建筑评定
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评定为:ASU级BSU级CSU级DSU级四个等级,等级标准详见《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3危险性鉴定
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评定: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等级标准详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4整改与处理意见
1针对建筑物结构性问题及非结构性缺陷的整改或处理。
2对楼屋面荷载的限制及其他。
3未经有关技术部门同意,业主不得自行变更使用条件和改变房屋结构受力体系。
4对建筑物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测相关人员的规定
批准: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公司检测业务和质量管理经验,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审核: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至少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校对:具有大专以上文化,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鉴定: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较全面的检测理论及操作经验,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